同类展会需隔3个月才能办
发布时间:2017-04-26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数:895

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汪万里)记者昨天从东莞市商务局获悉,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会展行业管理的通知,规定展会活动名称需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世界”、“中国国际”等字样的,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批,同质同类展会错开3个月才能举办。

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凡在东莞举办的品牌展会,应当实施商标(品牌)战略,将展会的名称、标识、会徽等注册为商标,制定商标注册保护方案。展会举办期间,举办单位、参展商要按规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。

  由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牵头制定东莞会展行业自律公约,倡导会展场馆、举办单位、会展服务商自觉遵守,营造公平、公正、健康、有序的办展环境,建立诚实守信、互勉共赢的行业自律机制。

  由市会议展览业协会牵头,联合会展场馆、重点展会举办单位等制定展馆档期使用规则,优先安排市政府认定的重点品牌展会档期,同质同类展会原则上举办时间错开3个月以上。